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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

2024/3/15 12:22:37发布25次查看
当建设工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之后,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法律保障。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挂靠经营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
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3、经修复后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施工挂靠经营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一)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其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
依据工程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工程建设方(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实际施工人)就可以直接向工程建设方索要工程款;如果工程建设方已经将工程款支付给被挂靠人,那么挂靠人就可以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
(二)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
法院可以收缴非法所得。具体收缴的对象为:
1、对于挂靠人而言,其非法所得应当为扣除实际施工成本以外已经实际取得的工程利润。
2、对于被挂靠人而言,其收取的工程管理费应当被收缴。
(三)被挂靠人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贵公司还将受到罚款、降低资质,甚至是吊销资质的行政处罚。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如何结算工程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价款的,应于支持。”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于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不予支持。发包人有过错的,也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以上司法解释规定,你们承建甲方的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合格,那么你们有权利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给你们约定的工程款。但是在实践中,承包人往往为了接到工程,并且因为处于弱势地位,以很低的价格承接工程,司法解释的制定也是主要为了保护承包人。因此,承包人也可以积极主张按照定额结算工程款,承包人要举证证明过错责任主要在于甲方,工程造价明显低于社会成本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的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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