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于5月8日首发过会。此次拟登陆深交所,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拟募集资金61,378.47万元。其中,9,247.21万元拟投向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9,726.99万元拟投向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5,537.91万元拟投向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4,639.00万元拟投向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4,332.00万元拟投向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7,895.3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3,617.66万元、34,973.96万元、83,124.04万元、65,497.1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332.00万元、3,554.85万元、11,809.47万元、15,052.64万元。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应收账款分别为19,584.31万元、16,488.38万元、15,280.19万元、24,193.33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3.94%、16.24%、7.19%、10.98%;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8次、1.05次、2.70次、2.73次。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5,892.77万元、31,023.46万元、30,630.35万元、37,284.00万元。
招股书显示,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坏账准备分别为12,190.78万元、10,894.74万元、12,895.69万元、10,695.88万元。数据可见,捷佳伟创连续三年一期坏账准备过亿元。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存货分别为26,533.89万元、41,151.95万元、107,545.75万元、114,636.8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2.43%、40.53%、50.59%、52.0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83次、0.68次、0.70次、0.34次.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资产总额分别为81,815.65万元、101,536.62万元、212,576.66万元、220,268.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62,490.88万元、80,788.81万元、186,574.47万元、192,446.03万元。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负债总额分别为25,341.17万元、41,507.29万元、140,737.85万元、137,217.0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23,946.17万元、39,147.29万元、139,199.10万元、135,528.32万元。
捷佳伟创财务存六大疑点:
1.捷佳伟创原全资子公司湖北弘元于2014年成为捷佳伟创参股公司,且更名为湖北天合。天合集团从2014年第四大客户一跃成为捷佳伟创第一大客户。有疑问称,全资子公司变参股公司是否存利益输送?
2. 捷佳伟创此前为新三板挂牌公司,2017年10月发布招股书中的多项数据与其在新三板发布的年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及矛盾。
3. 捷佳伟创业绩逐年增长,但经营活动现金流却在2014年及2017年上半年出现亏损,利润质量异常。
4.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54%、30.52%、35.33%、41.39%。行业平均值分别为35.75%、39.26%、41.98%、32.83%。捷佳伟创综合毛利率与同行变动趋势不一致。
5. 捷佳伟创在2014年、2015年、2017年上半年先后更换会计独董,有疑问称,是否为公司财务不规范,导致会计独董为规避职业风险而辞职?
6. 捷佳伟创分别于2017年4月、2017年10月发布两版招股书,但两版招股书中海外数据存在差异。2017年4月招股书海外数据中,新加坡收入金额为11794.51万元,2017年10月招股书中无新加坡数据;2017年4月招股书中无越南地区收入金额,但在2017年10月招股书中,越南地区收入金额为9453.85万元。
此外,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暂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度电补贴均下调5分钱。该《通知》被业内称作“5·31新政”,同时也称为“史上最严苛新政”。有分析称,新一轮行业洗牌势在必行。
中国经济网记者试图联系捷佳伟创,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专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 拟募资6亿
捷佳伟创全称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成立于2007年6月18日的深圳市捷佳伟创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的技术与工艺研发。
余仲、左国军、梁美珍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发行人48.2279%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余仲直接和间接持有3,222.80万股,持股比例为13.4283%;左国军直接持有2,661.76万股, 持股比例为11.0907%;梁美珍直接持有2,845.07万股,持股比例为11.8544%, 蒋婉同直接持有1,422.53万股,持股比例为5.9272%,蒋泽宇直接持有1,422.53股,持股比例为5.9272%,蒋婉同、蒋泽宇享有的股东权利由其法定监护人梁美珍代为行使,因此,梁美珍持有和控制发行人23.7089%股份的表决权。
余仲、左国军、梁美珍三人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捷佳伟创此次拟登陆深交所,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拟募集资金61,378.47万元,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情况如下:
一、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1.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9,247.2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247.21万元;2.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9,726.9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726.99万元;3.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6,264.1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5,537.91万元。
二、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639.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639.00万元。
三、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332.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332.00万元。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27,895.3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7,895.36万元。
光伏新政发布 行业临洗牌
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因落款日期为5月31日,简称“531新政”):暂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度电补贴均下调5分钱。
该《通知》被业内称作“5·31新政”,同时也称为“史上最严苛新政”。一经发布就引起市场热议。有分析认为,该《通知》给近年来大热的光伏产业踩下了“急刹车”。
《通知》还明确指出,根据目前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国暂不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普通电站暂不安排、分布式2018 年仅安排10gw 纳入指标,包括户用或也在该指标之中。
多家机构预测,受新政影响,今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可能较去年大幅下滑三成多,可能仅有3500万千瓦左右。新增装机的大幅缩水,将给国内光伏制造业带来巨大压力,设备降价引发的新一轮行业洗牌势在必行。
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放缓、新签境外订单金额下滑问询
证监会2018年5月8日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7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要求捷佳伟创说明以下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欧美双反调查、美国“201条款”调查以及印度双反调查等对发行人产品出口的影响,相关贸易摩擦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是否充分披露;(2)说明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影响及风险是否充分披露;(3)结合下游光伏行业发展状况、所处行业竞争状况、行业政策及变动趋势、产品市场容量、同行业公司的可比情况、技术发展状况、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及在手订单数量等,说明发行人业务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及所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是否面临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可能,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2017年7月,发行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蒋柳健去世后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由梁美珍、蒋婉同、蒋泽宇继承,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由蒋柳健、余仲和左国军变更为梁美珍、余仲和左国军。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共同控制之下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2)上述变化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报告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但2017年增幅明显放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尤其是2016年大幅增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趋同;(2)2017年新签境外订单金额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3)销售合同是否明确规定验收周期,超过9个月产品验收周期的收入占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及对未来业务发展的影响和相关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报告期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大,其中发出商品占比较高且持续增长,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存货结构的合理性,发出商品保持较高余额是否与收入、订单相匹配;(2)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3)针对报告期出现的下游客户取消订单或延迟验收等情况,是否对可能产生存货滞压和跌价采取了有效应对措施;(4)国内及国外期末发出商品的盘点程序是否执行到位,发出商品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报告期常州天合及其关联方均为发行人第一大、第二大客户,发行人对其销售金额较大且每年大幅上升。2014年向常州天合转让原全资子公司湖北弘元51%股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转让湖北弘元股权的原因及未全部转让其股权的具体考虑;(2)向常州天合及其关联方销售金额较大且每年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真实,销售价格、信用期与其他客户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捷佳伟创2013年1月曾撤销ipo申请 上市一波三折
证监会反馈意见显示,捷佳伟创曾向证监会提出首发申请,2013年1月撤销申请。发审委要求捷佳伟创说明:(1)前次申报文件和本次的差异,前次申报文件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否存在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2)发行人撤销前次发行申请的真实原因,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中介机构是否更换,如是,说明更换原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提供相关依据并发表意见。
2012年4月11日,国信证券保荐的单晶硅制造商隆基股份登陆a股。上市当年,受行业环境影响,隆基股份巨亏5467万元。2013年,国信证券所保荐的11家公司撤回了上市申请,其中包括捷佳伟创。据挖贝网,捷佳伟创2013年净利润为1284万元,未达到“红线”。
3月30日,捷佳伟创(833708)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同意恢复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查。
捷佳伟创过会10天后,证监会网站发布《2018年5月7日-5月11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针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发行人2017年境外订单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发行人在《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文件中披露:“201条款的实施对中国的光伏电池组件企业出口影响较小,但对中国企业布局在泰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电池组件的产能具有一定的不利影响”、“自2017年印度启动对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以来,印度本土企业对于是否在本土新建、扩建产能处于观望态势。因此,2017年,公司未在印度地区取得订单;而开拓其他新兴光伏市场和境外新本土客户需要有一定时间的导入期”。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补充披露欧美双反调查、美国“201条款”调查以及印度双反调查等情况、对发行人业务的不利影响以及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营业收入波动:2015年下降20% 2016年增长138%
数据显示,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3,617.66万元、34,973.96万元、83,124.04万元、65,497.13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下降19.82%,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137.67%。
捷佳伟创表示,随着 2015 年光伏行业基本面回暖态势的确立,公司在手订单呈爆发式增长趋势,2015年和2016年公司新签设备订单分别为73,586.45万元和 243,212.94 万元,从而直接推动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124.04万元,较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了137.67%。
本公司生产设备集中应用于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领域,受太阳能光伏行业波动、下游客户经营业绩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此外,公司生产的设备从签订合同、发货到验收确认收入周期较长,通常需 7-12 个月,在光伏行业不景气的时期部分客户会推迟验收从而导致这一周期趋长;同时,受光伏行业政策、国际环境和贸易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
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26% 2016年增长150%
捷佳伟创2014年至2017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573.72万元、30,730.35万元、76,973.58万元、63,970.39万元。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26.08%,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50.48%。
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捷佳伟创说明主营业务收入2015年度下降2016年度上升的原因,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与下游行业发展状...